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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一"代孕包生男孩妈妈"送来亲生儿子 冷冻的胚胎却被冒名取走

2019/8/28 22:48:50      点击:

王乐,今年11岁,住在河南省郑州市,是一名小学四年级的学生。从出生到现在,他一直没有户口。无法乘车,坐飞机,多年来他只能呆在郑州市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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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乐之所以没有户口,源自他特殊的出生方式——代孕。并且他的爸爸是谁,至今还是一个谜。

送上门的“代孕”儿子

50多岁的王宗琼,是王乐的妈妈,十一年前,她突然接到一个电话,对方自称是一名“代孕妈妈”,怀了王宗琼的孩子。王宗琼以为是诈骗电话,没有理睬。可过了一段时间,对方又打来电话说孩子出生了,并给王宗琼寄来一张相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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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宗琼患有原发性不孕症,无法自然怀孕。多年前,她曾通过代孕包生男孩的方式生了两个女儿。大女儿就是找人“代孕”的,可这次她没有找人,为什么会有人“代孕”生了她的孩子?

王宗琼回忆,当年为了做试管婴儿,她前后在医院培育了十几个胚胎。做试管婴儿只用了几个,还余下一些留存在医院,她怀疑胚胎被人用了。

给王宗琼打电话的“代孕妈妈”看王宗琼一直在迟疑,便威胁她要把孩子带走卖掉。想来想去,王宗琼答应与对方见面,但前提是要在派出所交接孩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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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10月份,王宗琼和“代孕妈妈”在深圳市一个派出所见面。当着民警的面,王宗琼接过孩子,并给对方9万多港币作为补偿。之后她直接去了亲子鉴定机构进行鉴定。结果显示,孩子和王宗琼存在母子关系的可能性高达99.99%。

孩子落户成难题

王宗琼高兴地给孩子取名为王乐,可喜悦过后问题接踵而至,孩子的户口出现问题。

王宗琼祖籍河南,多年前嫁到香港,入了香港籍。她向香港特区政府申请落户,但因王乐是“代孕”方式出生,王宗琼手上没有任何出生资料。香港特区政府以出生资料不全为由,拒绝了落户申请。

而在内地,王乐也无法落户,因为内地单亲家庭的子女要落户,得持有父母一方的身份证、户口本。王宗琼是香港户口,儿子王乐是“代孕”出生,父亲是谁并不明确。可王宗琼说,王乐其实是有父亲的。

一见钟情,诞下“爱”的结晶

多年前,王宗琼和一名香港居民结婚后,一直没有孩子。她虽然患有原发性不孕症,无法自然怀孕,但她的卵泡是好的,通过体外受精,用试管婴儿的方式,是可以有孩子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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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0年初,王宗琼来到深圳市中山泌尿外科医院求医,与接待她的生殖中心主任张西伟一见钟情,当时王宗琼和香港丈夫因感情不合,已处于分居状态。张西伟长得高大英俊,还是试管婴儿方面的专家,35岁的他自称单身,王宗琼没有拒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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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西伟对王宗琼体贴入微,还用两人的名字买了房子,开始同居。一段时间接触后,王宗琼和香港丈夫离了婚。2001年上半年,通过体外受精的方式,在中山泌尿外科医院,王宗琼的卵子和张西伟的精子结合在一起,培育了十多个胚胎。

由于王宗琼的子宫壁比较薄,胚胎着床困难,她找了一个“代孕妈妈”替自己怀孕。2002年3月1日,王宗琼与张西伟的第一个孩子出生了,是个女孩,取名王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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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西伟是广州潮州人,喜欢男孩,他们决定再要一个孩子,这次王宗琼自己怀孕,可还是个女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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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女儿出生后,张西伟对王宗琼越来越冷淡,慢慢地就不联系了。她曾找过张西伟,但他避而不见。后来她打听到,张西伟是有家庭的,王宗琼只好一个人带着两个女儿生活。

谁知2008年,一个儿子从天而降,并和她有母子关系,这不得不让她联想到张西伟。

代孕包生男孩”的儿子从何而来

王宗琼和律师分析,既然“代孕妈妈”送过来的孩子和王宗琼有血缘关系,那肯定是当年留存在医院的那些胚胎孕育的。而能够从医院取出胚胎,并找人“代孕”的只能是张西伟。他不仅精通试管婴儿技术,还是医院主管科室的负责人,有双重便利。

王宗琼电话联系张西伟无果,又去了张西伟任职的中山泌尿外科医院打听,医院说西伟多年前就辞职了。无奈下,王宗琼将张西伟告上法庭,要求确认他和王乐的父子关系,并承担抚养责任。

官司开打,张西伟通过代理律师转述了想法,否认王乐的出生与自己有关,否认与王宗琼是情人关系,且没有同居过。王宗琼两个女儿的出生,他仅仅是出于普通朋友的情谊给她捐献精子,法律上他对王宗琼两个女儿没有任何抚养义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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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,就两个女儿的抚养问题,王宗琼和张西伟打过多场官司。而且张西伟的前妻得知他与别的女人有孩子,以涉嫌重婚罪将他告到了法庭。为了逃避刑事处罚,得到前妻的谅解,张西伟将全部的家产给了前妻,离了婚。

张西伟的代理律师说,因为两个女儿抚养的问题,张西伟躲都来不及,不可能在多年后主动找人“代孕”,生一个儿子送给王宗琼。而且找人“代孕” 花费巨大,以张西伟当时的经济状况,他不可能出得起这笔钱,他认为这一切都是王宗琼编造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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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对张西伟的指责,王宗琼出示了两个证据,第一个是他们同居期间为了买房而签订的“公约”。“公约”中写着“买房是为了生儿育女,有幸福美满的家庭”,上面还有张西伟的签名。第二份证据,是王宗琼二女儿的出生证明,父亲一栏写的是张西伟的名字。王宗琼说,这两份证据足以证明她和张西伟不是普通朋友的关系。

拒绝负责的“父亲”

王宗琼早年因做试管婴儿,做过几次手术,导致她患有多种疾病。再加上3个孩子要抚养,日子过得并不宽裕。但她说找张西伟并不是经济原因,而是要解决孩子的户口问题。

对于女儿抚养的问题,2003年11月,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认定,王宗琼与张西伟两人存在同居关系。张西伟对两个女儿有抚养责任,判决两人解除同居关系,两个女儿随王宗琼生活,张西伟需每月支付2000元的抚养费。张西伟不服,曾上诉,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原判。法院判决后,张西伟一直躲着王宗琼,也没有承担两个女人的抚养义务。

如今,对于小儿子的身份,张西伟全面否认。王宗琼希望法庭能够做亲子鉴定,来确定张西伟与儿子的父子关系,以判决他承担相应的抚养责任。可张西伟并不愿意配合,因为王宗琼无法证明王乐的出生是张西伟真实意思表示,也没有王乐是张西伟故意找人代孕出生的证据,法院没有支持她的诉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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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解释,做亲子鉴定必须是在有一定的证据基础之上,是为了确认双方的亲子关系,而采取的一种技术手段。王宗琼没有证据,想通过亲子鉴定来确认亲子关系,是本末倒置。因此,一审和二审法庭均以证据不足为由,驳回了王宗琼的诉讼请求。

谁拿走了我的胚胎

没有户口,除了生活不便,读书是一个大问题。上小学时,郑州的学校都不接收王乐。后来姥姥带着王乐求了很多家小学,有所学校勉强接收了他,可没有户口,学校无法给王乐建档,没有学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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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给儿子落户,王宗琼和律师决定去找张西伟和王乐出生有关的证据。一是核实当初留存在医院的胚胎去向,二是寻找当初送孩子过来的“代孕妈妈”。

“代孕妈妈”留下的电话已无法联系,当年交接孩子的派出所也没有保留信息。王宗琼去“代孕妈妈”生产的深圳市人民医院复印到了住院病历,可病历上,孕妇一栏写的是“王宗琼”的名字,但登记的各项信息与王宗琼的信息都不相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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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孕是违法的,“代孕妈妈”肯定会伪装自己的身份。“代孕妈妈”找不到,只能查当年留存胚胎的去向。2013年6月24日,王宗琼和律师来到中山泌尿外科医院。发现医院胚胎登记本上记载,当初王宗琼留存在医院的11枚胚胎,在2002年7月2日和2007年6月18日,被人分两批全部取走了,取走人签字栏是空白的,只有备注栏标注“自带走”。

医生解释说,“自带走”是指患者本人取走。胚胎是他亲手交给王宗琼本人的,所以他才在登记本上标注“自带走”。可根据医院的管理规定,留存在医院的胚胎如果被患者取走,患者应当在登记本上签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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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宗琼的代理律师说,医院的登记薄上,其他取走胚胎的人都是有签名,只有王宗琼的写着“自带走”,显然医院是失职的。

王宗琼向深圳市卫生部门进行反映,要求查清这批胚胎的去向。通过调查,深圳市卫生部门答复:因相隔时间较长,现已无法核实。责令中山泌尿外科医院加强胚胎管理工作,调查无果而终。

无法验证的身份

虽然没有找到王乐的出生和张西伟有关的证据,但从时间上推算,王乐应该是留存的胚胎孕育出来的。第二批胚胎被取走的时间是2007年6月18日,王乐是2008年3月20日出生的,两者相距大约40周时间,符合一个胎儿的孕育周期。另外,孕妇的病历上显示,她的末次月经时间是2007年6月18日,和第二批胚胎被取走的时间完全吻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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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宗琼将这些证据提交给了法庭,希望再审。法庭认为,即使能够证明王乐是由留存的胚胎孕育出来的,和张西伟有血缘关系。可没有证据证明,他的出生取得了张西伟的同意,这就侵犯了他的生育选择权。法律不能强行要求他承担抚养责任,法庭维持了原判,仍然驳回了王宗琼的诉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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孩子的落户问题何去何从

十多年来,不仅儿子王乐的户口没有解决,大女儿王欢至今也没有户口。王欢同样因为“代孕” 出生,资料不全无法落户香港。

2003年时,法院曾将大女儿王欢判给王宗琼抚养。由于在香港无法落户,2011年,通过诉讼,王宗琼将大女儿的抚养权变更给了张西伟。希望能够将大女儿的户口落在他的名下,可张西伟并不理睬。他从来没去见过女儿,而是把她寄养在广东农村的一户人家。

王欢今年18岁,由于上学较晚,刚读初三。今年暑假过后,本应上高中的她,由于没有户口,连中考的资格都没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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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西伟不配合给大女儿王欢落户,王宗琼为此曾找过法院,可法院说上户口是行政行为,他们无法强制执行,得找公安。而公安部门说,必须张西伟本人带着户口本和身份证去,他们才能办理,可张西伟一直不出面。

现在,王宗琼的儿子王乐和二女儿在河南郑州和姥姥生活在一起,80多岁的姥姥说,自己也不知道能支撑多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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节目播出前,记者从王宗琼律师处得到消息。广州公安机关给王宗琼提了两个建议:一、能否找河南警方,将儿子王乐的户口落到他姥姥的名下。二、王宗琼户口在香港地区,她在深圳有房产,她能否将户口转到深圳,这样儿子和女儿的户口,也都能落到她的名下。

普法时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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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1: 现在有证据证明,王乐和张西伟可能是有血缘关系的,但是法院认定说,他们只是生物学上的父子关系,法律上是没有关系的,这个应该怎么理解呢?

A1:从法律角度来看,父母子女关系有亲生的父母子女关系,有继父母子女关系,有养父母子女关系。但是有血缘上的,生物学意义上的父母,不见得是法律意义上的父母。现在科学技术发达了,有些人通过人工生殖辅助技术孕育孩子,可能会出现有血缘关系,但是没有法律上的父母关系。

比方说,有人由于精子或者卵子不能正常地生育,而用了捐精者或者捐卵者的精子或卵子。虽然这个孩子可能和捐精者或者捐卵者之间有血缘上的,生物学意义上的关系。但是从法律上来讲,并不认为他们有父母子女关系,不产生法律意义上的父母子女权利义务。

Q2:王乐的户口上不了,原因是在香港地区,他的出生资料不齐全。在内地,他的父亲又身份不明。但是孩子需要户口才能去上学,以后还有很多的事情才能去面对,这个问题应该怎么解决?

A2:它涉及到人的基本权利,以前由于各种原因,有些人没有户口,这对他们的权益造成了非常大的影响。为了解决这些人的问题,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发布了一个关于解决没有户口人员的《意见》。《意见》里列举了很多种情况,指出可以通过什么途径去解决。

从这个案件来看,它确实没有属于《意见》里明列的情况,但是《意见》里有一个兜底条款,不属于上边列举的情况,但确实没有户口的人员,它要求公安机关和其他行政机关相结合,查明核实,解决户口问题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《意见》,王乐的户口问题应该是能够得到解决的。

Q3:大女儿和张西伟是有亲子关系的,而且法院也认定了,但是因为张西伟不出面,大女儿的户口也没办法落,这个怎么办?

A3:有两个途径,第一,大女儿是符合国务院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《意见》明列的情形之一的。张西伟作为王欢未成年时候的监护人,他有责任给孩子上户口。张西伟这种不作为,侵犯了孩子权益。如果他的大女儿还是未成年人,那就涉及到监护人变更的问题,由其他的监护人给她办理。另外,现在大女儿已经成年,按照国务院的《意见》,她可以自己向公安部门申请上户口。(记者 | 陈雅 孙元学 李鹏)